本文目录一览:
- 1、检察院的实际权力有多大
- 2、去检察院办事叫怎么称呼他们
- 3、怎样才能见到检察长张军
- 4、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本人和电视里见到的是一样的长相吗?
- 5、青海省检察院原检察长蒙永山一审获刑11年,他触犯了哪些法律?
- 6、检察院的权力有多大
检察院的实际权力有多大
检察院的实际权力:
一、侦查权。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等职能部门,主要从事此类侦查工作。侦查权,带有鲜明的行政执法色彩。
二、批准或决定逮捕权。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公诉权。
法律规定,公诉权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每个检察机关,都有一个强大的公诉部门。在上海市二分检,公诉处是第一大处。法庭上的公诉人,其对应方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一般是刑事辩护律师。公诉人、辩护人以及法官这三方具体职责不同,但努力方向都是维护公正司法,是法律职业共同体。
四、法律监督权。
这项权力的实施范畴非常广。例如,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是否依法履职实行监督等。
扩展资料:
检察院中的检察长的权利:
检察机关依法律规定权力运行中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特色,比法院要浓厚得多。法律规定,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在法院内部,院长原则上也不能否定合议庭、法官的判决。
法律规定,在检察委员会中,“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而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院长也只有一票。
检察长的权力分两类:一类,是专属权力,必须由检察长行使而不得让渡,如“回避的决定权”“决定、批准逮捕权及抗诉权”等;另一类,是其他权力,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可以视情授权给其他检察官行使。
参考资料:人民网-检察院权力"运行图":检察长检察官有什么权?
去检察院办事叫怎么称呼他们
去检察院办事,称呼他们X检就行了。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也可以直呼职务,如X科,X长。
还可以称呼他们为XX同志。
称呼什么无所谓,只要能办了事就行了。
怎样才能见到检察长张军
这个不是很好办的事情。你要是像他办事,那就不会很好见到了。可以去单位直接找,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几会见到的。毕竟有很多人想见他,找她办事。
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本人和电视里见到的是一样的长相吗?
这个不是很好办的事情。你要是像他办事,那就不会很好见到了。可以去单位直接找,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几会见到的。毕竟有很多人想见他,找她办事。再看看别人怎么...
青海省检察院原检察长蒙永山一审获刑11年,他触犯了哪些法律?
青海省检察长孟永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自首。看了孟永山的简历,我心里想,他能一路提拔成为青海省的检察长,说明他是一个有着非凡才华和能力的人。但终究没有抵挡住各种糖衣炮弹,最后葬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真是可恨又遗憾。可惜的是只有一个国家培养的人才和能力。我讨厌的是我利用职权违法。孟永山长期在检察系统工作。他曾在广西和青海工作。
孟永善在广西时,就开始收受他人贿赂。当时他是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权力滔天。孟永善主动投案自首,而且是中国上任以来第一个主动投案自首的官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警惕。为官一任,要遵纪守法,为民办实事,不做不该做的事。2021年10月12日,官网——湖南省纪委监委也正式发布消息,明确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宽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有关部门监督调查。
据我们所知,其实刘建宽已经被公众举报好几年了。目前,刘建宽已被湖南省纪委拘留,整个事件也开始了正式调查。王永善,广西贵港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从履历来看,仕途一帆风顺,国家二级检察官,一路升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青海省,检察院一直占据重要地位。他还是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许是因为他过于顺利的事业膨胀了他的心,导致他偏离了自己的初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已有3名省级检察院官员落马。检察院是一个很严肃的机关,更能说明问题的严重性。永善,广西人,在检察系统工作多年,高级官员。他的简历也很丰富。长期在检察系统工作,本来应该是令人羡慕的生活。但他在青海省担任检察长时,有失职、知法犯法的责任。这让人很惋惜,也很气愤。
检察院的权力有多大
侦查权。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等职能部门,主要从事此类侦查工作。侦查权,带有鲜明的行政执法色彩。批准或决定逮捕权。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诉权。法律规定,公诉权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每个检察机关,都有一个强大的公诉部门。在上海市二分检,公诉处是第一大处。法庭上的公诉人,其对应方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一般是刑事辩护律师。公诉人、辩护人以及法官这三方具体职责不同,但努力方向都是维护公正司法,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监督权。这项权力的实施范畴非常广。例如,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是否依法履职实行监督等。
拓展资料:检察院中的检察长的权利有多大?
检察机关依法律规定权力运行中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特色,比法院要浓厚得多。法律规定,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在法院内部,院长原则上也不能否定合议庭、法官的判决。法律规定,在检察委员会中,“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而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院长也只有一票。检察长的权力分两类:一类,是专属权力,必须由检察长行使而不得让渡,如“回避的决定权”“决定、批准逮捕权及抗诉权”等;另一类,是其他权力,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可以视情授权给其他检察官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