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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廉租房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青岛市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实物配租:
(一)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二)申请人取得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超过5年;
(三)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不超过人均6平方米。
符合前款(一)至(二)项条件,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可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租金核减。
实物配租应当面向孤老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家庭。
扩展资料:
根据《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不超过公布的上年度本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60%。
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由维修费、管理费两项费用构成。租赁住房的租金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
廉租住房的保障标准需要调整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1、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
2、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承租证明;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证明;
4、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二)受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按规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
(三)审核。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自收到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申请家庭的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示其基本情况,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五)登记。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应当准予登记;有异议的,应当进行核实,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出具书面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外地人在青岛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
不可以申请~
必须有青岛常驻户籍~
外地人不能享受~因为这是青岛市政府给本地人的优惠~
户籍必须是青岛常驻户籍,注意,不是住在青岛就是常住户籍了,是只有自己的户口本才是常驻户籍~
廉租也是给本地人的优惠,外地人不可能享受的~
本来外地人对本地人就业就有冲击,如果再帮助外地人在青岛长期定居,那么本地人还怎么过?社会还会安定?
外地人在青岛怎么申请廉租房和公租房?
要有青岛本市户口才能申请市区的廉租房或公租房哦,但是城阳区去年外地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外地户口也可以申请人才住房,每年都会有,各个区竞争也挺激烈的